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 委”)的相关工作安排,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 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到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 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和人数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研究所选拔,均不设推选人数限制。
(二)留学及资助期限
(三)留学单位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选派专业领域
应结合中科院、国科大及各培养单位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中科院海外科教基地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选派专业领域。
(五)派出渠道
“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六)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 板凳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 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期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三)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岁(1985年 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具有良好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学风诚信,品学兼优,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五)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或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六)其他条件
(1)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内部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培养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以及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
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国外院校或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七)申请通过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合作奖学 金渠道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已获得博士学位;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未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回国后服务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及工作流程
(一)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均 须通过空间中心研究生部向国科大国际合作处申请,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
(二)